普瑞眼科常识科普:散瞳的作用
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,人们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更加负责,经常会到体检中心进行体检,常规体检眼科也是必不可少的检查项目。专项检查眼睛,是不是也会听到医生建议做散瞳呢?散瞳这个名称对于我们百姓来说可能不太了解,那么下面我简单的为大家概述什么是散瞳。散瞳到底是做好还是不做好?
散瞳是什么?
散瞳是在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麻痹,使之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的验光。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眼睛的调节力较强,验光时如果不散大瞳孔,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,屈光力增强,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,而影响检查结果。
散瞳做好还是不做好?
一、适合散瞳的情况
1、15岁以下小孩,由于其眼调节作用很强,而且年龄越小调节越强,如果不将调节麻痹,验光结果误差极大,所以必须散瞳。一般用强效的散瞳剂-阿托品。
2、16-30岁的近视,16-40岁的远视,第快速验光都需要散瞳,但可以使用中效散瞳剂-后马托品。第二次及以后配镜时,可根据情况散瞳或不散瞳。
3、)对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,如度数比较高的近视散光、混合性散光高度近视、高度散光等,散瞳验光比较有效,如不散瞳误差比较大。
4、某些诊断性验光,眼底及屈光闻质均,而视力较差,需要用验光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时,需散瞳验光。
5、对小瞳孔验光后,视力矫正不好或者有屈光间质混浊,应进行散瞳验光。
6、青少年视力减退或视力不稳定(视力一会儿好,一会儿坏),应当散瞳验光。
二、不适合散瞳的情况
1、诊断为原发性闭角性青光眼或有怀疑者,或者检查发现前房浅,眼压偏高,禁用散瞳剂。因为散瞳可以诱发闭角性青光眼发作,眼压升高,后果比较严重。散瞳剂必须由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2、40岁以上调节力已弱,一般对验光影响较小,可以不散瞳。
3、严重屈光间质混浊,如白内障、重度玻璃体混浊,无法验光,也就没有必要散瞳。
4、)瞳孔严重粘连,不能散大者。
通过上面的介绍,您是否对散瞳有了一定的了解呢,对于散瞳做还是不做好?是要分成两种请情况的,一般15岁以下的小朋友,16岁以上要分清近视还是远视,一般需要散瞳的,那如果是原发性闭角青光患者这一类,那就不要散瞳了,*后小编提醒大家,散瞳做与不做一定要听取医生的建议哦。